鹿泉区工地每天洒水12次以上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鹿泉区按照最高一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要求,对辖区所有在建施工工地采取停工措施,并要求工地内增加洒水频次,每天至少洒水12次,全天保持裸露地面湿润。
该区住建局按照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网格化管理,将分包责任延伸到辖区乡镇,每个工地均明确了乡镇主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对分包工地的扬尘治理工作全面负责;要求全区所有在建施工工地一律停止施工,并停止所有在建施工工地的土方、搅拌和拆除作业。
该区环保部门积极采取行动,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对辖区内的秸秆禁烧及烟粉尘控制工作进行周密部署,严格落实停产限产、燃煤锅炉治理、城市扬尘治理、秸秆禁烧等综合措施。
该区环保局组成11个监管小分队,每个分队配备2-3名环保局工作人员及车辆,制定了各分队具体负责的监管企业、乡镇及监管路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全区地域进行全面排查。
其中,有3个小分队主要检查全区重点工业企业实施停产限产的情况;加大对燃煤锅炉、工业企业的执法检查频次,督导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检查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排放不达标的餐饮单位情况,确保各企业排污达标。
其中4个小分队主要负责巡查鹿泉区北部地区四个乡镇的秸秆禁烧情况,按照“三清理六到位”的原则,督导检查各乡镇秸秆禁烧成员、车辆及火情观察员是否到位,秸秆、落叶、杂草是否清理及时,做到全勤值守,责任到人,确保第一时间及时发现并制止露天焚烧垃圾、枯叶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