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局四项机制强化效能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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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30日发表
一是***督办制。成立由监察室、人事政工科等组成的效能督查办公室,对纳税人的投诉或信访件,按规定提出具体意见,交由相关单位及时办理,并发出效能***督办单,全程***督办。二是限期整改制。对检查中发现的办事拖拉推诿、服务态度不佳等暂不构成效能告诫或纪律处分的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或人员发出效能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到位。三是预警告诫制。对因不认真执行决定、组织领导不力等影响创新工作项目推进的,发出效能告诫预警单;对被预警后仍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视情予以效能告诫、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四是协调会办制。对纳税人投诉的问题进行走访,遇到涉税疑难问题,迅速召集相关科室,现场协调会办解决。今年以来,共发出效能***督办单3件、整改通知单5件、告诫预警单1件,同时组织3次走访活动,涉及企业30余家,举办2次协调会,为纳税人解决难题8个,活动受到纳税人的高度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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