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县食药监局五措并举全面推进明厨亮灶工作
围绕日常监管和工作重点,采取五种措施,确保“明厨亮灶”工作进度。一是与行政许可相结合。对新开办的餐饮单位,引导其按照“明厨亮灶”的要求,优化场所布局,做到屋顶有吊顶、墙面有瓷砖、门窗有窗纱、原料有货架、消毒有设施,达到清洁、明亮、干净、安全的要求。二是与量化分级管理相结合。将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作为量化分级动态评定的重点内容,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动态等级评定,鼓励餐饮服务单位积极实施“明厨亮灶”。三是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对部分主体责任意识淡薄,经营条件差,不主动开展“明厨亮灶”工作的餐饮服务单位,加强日常监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升自身管理水平。四是与示范创建工作相结合。将餐饮服务单位实施“明厨亮灶”作为创建示范单位的前提条件,对积极开展“明厨亮灶”工作、诚信守法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加大宣传培育力度,优先推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五是与社会团体、新闻媒体等单位积极联合。拓宽工作渠道,广泛宣传“明厨亮灶”,全面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和社会共治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