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大检查组赴兴义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专题调研
5月28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丽蓉率州人大检查组赴兴义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专题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登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超陪同调研。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清水河镇清水河上乘发电、清水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木浪河水库进行调研,实地了解清水河上乘发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和清水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木浪河水库环境整治情况。调研组充分肯定了清水河在环保工作中所取得的成效,认为兴义市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把握全国环保形势,积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和水污染防治及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整治工作,履职尽责,促进了各项环保工作的落实,使环境状况得到了有效改善。
检查组强调,一是要加强教育宣传,从依法治国的高度和依法行政角度认识环保法宣传贯彻工作的重要性,广泛开展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宣传,提高全民维护生态环境的意识;二是要加快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三是要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加强联动监管机制,进一步落实好环境监管责任,加大环境保护的组织实施力度,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环境保护相关职责,各部门要加强联动监管;四是要加快环境执法机构、人员队伍配置,打造一支作风硬、效率高、能力强的环保执法队伍,努力提高环境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