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兴义市将900余名搬迁贫困群众纳入城市低保
2017年7月至2018年12月,兴义市已将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农村低保对象335户900人转为城市低保对象。
近年来,兴义市始终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解决民生问题的有力抓手和脱贫攻坚最有效的措施,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重心从以工程建设为主向后续服务管理转变,狠抓“五大体系”建设,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半篇文章”,确保“搬得出、稳得住、快融入、能致富”。
兴义市审查核实城市低保对象程序极为便捷,搬迁的农村低保对象由市民政局直接转入城市低保,外县迁入的由迁出地民政局审核签字认定后,直接将其转入兴义市城市低保对象,确保不漏一户一人,每月15日前发放城低保金,确保贫困群众生活有保障,有效解决搬迁贫困群众“留得住”的问题。
兴义市计划安置跨区域及市内易地扶贫搬迁群众4.8万人。截至3月底,通过层层摸底调查,兴义市对符合条件的335户900名易地扶贫搬迁的农村低保对象全部转为城市低保对象,平均每人每月可多领200多元,实现了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农转城”全覆盖。其中,兴义本市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农转城”96户261人,普安县、晴隆县和望谟县跨区域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农转城”239户639人,兴义市实施搬迁对象农村低保转城市低保,极大地提高了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低保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