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兴义市5209名贫困人员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为确保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确保贫困人员“老有所养”,特别是针对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人员。兴义市从2018年11月开始,结合当地脱贫攻坚工作实际,采取多项举措开展社保扶贫工作。截止2019年4月25日,全市5209名年满60周岁的贫困人员,已经认定、标识、申报完成,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可以按月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且支付中终生。
根据中央及省、州关于社会保险扶贫工作文件精神,兴义市高度重视,明确任务目标,制定实现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的专项工作计划和配套措施,确保社会保险扶贫的精准性、可及性、时效性。印发《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人社部办公厅人社厅发〔2018〕111号文件精神的通知》文件,明确相关工作要求和具体工作步骤、措施,要求兴义市本级及乡镇(街道办)人社中心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强化认识为贫困人员做好参保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学习掌握政策措施,切实开展到龄贫困人员待遇申报工作。
兴义市人社部门明确主体责任,建立周调度、月报告制度和联络员制度,加强同乡镇(街道办)人社中心,以及上级部门的沟通协作,调度好到龄贫困人员待遇申报工作,依托人社部统一建设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信息平台,每月定期梳理贫困人员的代缴保费和养老金发放情况,准确填报养老保险扶贫数据,上报上级管部门。
兴义市抓住重点积极主动与扶贫、民政等相关部门对接,加强沟通协作,精准比对数据,确保贫困人员数据准确,夯实数据基础。同时,加大对基层经办人员的培训指导力度,让基层前线工作人员尽快熟悉和把握政策,提升业务经办能力,并要求兴义市及乡镇(街道办)人社中心工作人员和村组干部进村入户宣传、调查、核实,对行动不便的贫困人员,提供***服务,摸清年满60周岁等贫困人员参保情况,积极收集符合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贫困人员的户籍信息、待遇领取存折(卡)等资料,主动为贫困人员申报养老保险待遇,扎实推进符合年龄条件的贫困人员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