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司法局做好诉调对接促进多元化解
“诉调对接”是综合解决社会矛盾的改革尝试之一,在一定程度上能缓解基层人民法院案件压力。近年来由于我县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人民群众更多地选择以诉讼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大量的案件涌进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进一步加剧,相对有限的审判力量已不堪重负。因此我县紧紧抓住“建立健全诉调对接新机制”这个重要契机,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与审判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多元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路径,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的压力。
为用好“诉调对接”,我县人民法院和司法局联合下发了《望谟县人民法院 望谟县司法局关于加强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诉调对接新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多元化矛盾调解网络。以县诉调对接办公室为主体,积极协调县、乡、村三级调解组织及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不同的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参与调解。二是组建一支规模大、素质高的人民调解员队伍。鼓励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政法系统退休老干部及乡村法律明白人加入调解队伍。三是加大对调解人员的培训力度。设置科学合理的聘用程序,优先聘用有相应文化程,责任心强、有调解经验,有较高威望的基层调解员。同时,以专题讲座、案例研讨、庭审旁听的形式定期对调解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传递相关法律知识、讲解调解方法及技巧,提高调解员能力和水平和法律素养。四是通过各级各类媒体,不断向社会作广泛深入的宣传,大力宣传诉调对接的优势及做法,以及相关部门协助法院调解成功的典型案例。进一步扩大“诉调对接”机制解决民事纠纷的影响力,增进社会各界对“诉调对接”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最终将“诉调对接”中“诉”的权威性、规范性与“调”的便利性、低成本性结合起来,有效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信访群众疏导调解平台,积极引导群众选择“以调为主、调判结合”的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方式,努力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最终实现大量矛盾纠纷“化解于萌芽、解决在基层”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