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2月26日,兴仁市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通过了《关于设立市一届人大社会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专门委员会的决定》、《选举办法》。
大会执行主席方俊、范国美、周国辉、陈勇、张普华、刘远昌、陈登鳌、梁大勇在主席台前排就座。会议由范国美主持。
会议应出席代表的201名,实到182名,符合法定人数。
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勇向大会作《兴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报告指出,一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在贵州省代表团***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市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市委发展战略和人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依法行使职权,提高工作实效,为促进兴仁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全年先后召开常委会会议8次,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18项,作出决议、决定7项,开展调研、视察10余次,执法检查1次,配合上级人大组织调研和视察10余次。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8人次,转办代表建议82件,全面完成了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有效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2019年,常委会将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一是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努力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二是以发展大局为己任,努力展现高质量发展新担当;三是以牢记新使命为要求,努力在履职实效上再求新突破;四是以激发主体动能为依托,努力在代表服务上再有新提升;五是以务实开拓为抓手,努力在自身建设上再有新提高。
市人民法院院长王柱向大会作《兴仁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唐力向大会作《兴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还通过了大会主席团关于设立市一届人大社会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的决定;通过了本次会议《选举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