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委专项巡察兴仁市落实河长制工作情况反馈会议召开
11月23日,黔西南州委专项巡察兴仁市落实河长制工作情况反馈会在兴仁大酒店召开,黔西南州纪委副书记、州监委副主任、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周玉芬出席会议,兴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张桂、市委常委、副市长林体及河库市级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等参加会议。
会上,州委巡查办副主任张力文传达了州委常委会第72次会议精神,并领学省委巡视办有关文件;州委巡察组组长陈刚反馈兴仁市河长制专项巡察情况,并向兴仁市移交州委专项巡察河长制落实情况反馈材料;林体安排部署兴仁市河长制相关工作,并就州委巡视组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作了表态发言。
周玉芬指出,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省委、州委对全面推行河长制高度重视,作出了一系列安排部署,这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各级要扛起整改政治责任,确保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河长办要加强统筹协调,切实做好指导、协调、督察、监督、调度等各项工作,共同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扎紧制度笼子,强化河长履职尽责,各级党委、政府和河长办要认真学习,制定切实可行的贯彻落实措施,确保州委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周玉芬要求,要对照反馈问题清单对标对表进行整改,对存在的问题要深刻剖析、举一反三,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督促环保、水务等部门履行行业部门监督职责,强化河(湖)长制督查督办、监督、考核结果的运用,对工作不作为、履职不到位、失职、渎职,造成严重损失或产生不良影响的,兴仁市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约谈、通报、诫勉、组织调整、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张桂要求兴仁市参会的各部门要深刻领会会议精神、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大力气完善各项整改工作,全面整改、认真整改,确保反馈的每个问题都得到切实有效解决。河长办的负责同志要对照巡察反馈问题,逐一进行梳理,找准问题根源,有针对性地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严格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工作,及时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要举一反三抓整改,及时建章立制,切实做好巡视巡察整改的“后半篇文章”,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真正实现“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