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检查
为切实加强普安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整顿规范医疗保障运行秩序,严厉打击医疗保障领域欺诈骗保行为,确保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合理、有效运行。10月17日至26日,县人社局成立三个小组分赴全县十二个乡镇、街道,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检查工作。
该县共有协议定点医疗机构29家,其中公立医疗机构15家(县级医院3家,卫生院12家),非公立医疗机构14家,定点零售药店48家。此次专项行动以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及参保人员为主要检查对象,以住院和门诊服务、药店购药服务为主要检查内容。
在为期9天的专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1.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等行为7例,追回资金25298.19元;2.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32例追回资金3***93.48元;3.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套用项目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337例追回资金105128.54元;4.不合理诊疗和其他违法违规和欺诈骗保等行为17例追回资金37826.52元。检查共发现医疗服务行为违规393次,追回金额204746.73元,其中医保基金204746.73元。
据县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行动旨在加大医疗保障反欺诈工作力度,形成高压态势,达到扩大宣传、强化管理、净化环境、震慑犯罪的目的。同时,增强医患双方遵守医疗保障管理规定的自觉性,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治理体系,提升监管手段,构建多部门联动机制,实现源头防范,保障医保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