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分别专题听取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精神暨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至9月工作情况汇报及会议贯彻落实意见
9月30日,晴隆县十三届县委常委会第八十六次(扩大)会议、十八届晴隆县人民政府第二十六次常务会议,分别在县政协四楼会议室、县政府四楼会议室专题听取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精神暨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至9月工作情况汇报及会议贯彻落实意见。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局长、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覃国洲汇报了会议精神和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查世海主持会议,并对全县1至9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如何贯彻落实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提出工作要求:
一是10月中下旬召开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认真学习中央、省、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针政策、目标要求、工作措施、方法步骤等;特别是传达学习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精神,认真总结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推进的措施及要求,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做到思想认识“再提高”。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要认真总结前段时间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经验、存在的不足和工作短板,全力消除宣传“盲区”和“盲点”;严格按照州委、州政府关于宣传工作“十进”要求,做到扫黑除恶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农家、进餐饮住宿服务业、进交通运营车辆,覆盖各行各业,务求人人皆知,做到宣传“再提升”。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大严打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及其背后“保护伞”工作力度,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确保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及其背后“保护伞”案件取得“新突破”,做到打击“再发力”。同时,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社会治理“五个结合”要求,抓好各类乱点“治乱”工作,净化社会环境,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做到治乱再“提升”。
四是进一步加大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及其背后“保护伞”线索的排查力度,健全完善分析研判工作机制,实行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包保行政村(社区)线索排查责任制和排查工作“无线索”承诺制;结合全县脱贫攻坚,特别是易地搬迁扶贫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科学准确把握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本质特征、区域特征、行业特征、社会特征,做到定性准确、打击准确、办案准确;深挖彻查黑恶势力,助推全县脱贫攻坚,做到排查“再深入”。
五是发挥职责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工作协作协调,形成合力。采取会商、协商等多种方式,在用足用好已有线索,在排查发现新线索“两个方面”下功夫,确保准确定性,严格法律界限,既不能降格处理,也不能人为拔高。县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干部违法违纪,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情况摸排审查;县政法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线索摸排力度,严打黑恶势力;做到工作“再落实”。
六是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健全完善各类扫黑除恶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和履行好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知责明责、履职尽责、失职追责”工作落实机制,着力形成环环相扣、不留空挡的责任链条,督导抓好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做到责任“再督导”。十三届县委常委会第八十六次(扩大)会议上,在家县委常委参加会议,四大家其他领导同志,14个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县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县人民政府第二十六次常务会议上,在家副县长参加会议;县人大、县政协有关领导同志,县政府办、发改局、审计局、财政局、环保局、扫黑办等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