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
5月25日,兴仁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县人大四楼会议室召开。
兴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邱国权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勇、张普华、刘远昌、陈登鳌、梁大勇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张桂,县政府副县长黄勇及县法院、县检察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分别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听取2017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司法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情况报告。通过分组讨论,并在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投票表决通过以上报告。
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根据白宁丽同志的辞呈,会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免去白宁丽同志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议案。同时通过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曾蔚同志挂任兴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薛松同志挂任兴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林体同志挂任兴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