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兴义市丰都街道拆除违法建筑保护张口洞遗址
12月14日,兴义市丰都街道办联合市文物保护管理所对贵州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张口洞古文化遗址保护范围内的违法建筑进行了依法拆除。
张口洞古文化遗址位于兴义市丰都办龙塘村营盘山南侧山腰,1985年调查发现该遗址,距今约12000年左右。张口洞遗址的发现,为研究和了解省内旧石群晚期的文化分布,继承和发展,提供了实物证据和新资料。1985年11月张口洞古文化遗址被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经调查,龙塘村村民陈某在张口洞遗址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段范围内翻建三层铁质框架结构房,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铁质框架结构房建筑面积较大,占地面积144.46平方米,其中62.91平方米在遗址保护区建设控制范围内。据介绍,在违法建设期间,相关部门多次***进行宣传教育,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自行限期拆除,恢复原状,限期内相关责任人仍不主动拆除。此次执法人员联合依法拆除了该张口洞古文化遗址保护区内违法建筑,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张口洞古文化遗址保护区内遗址本体和遗址自然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