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多举措强化管控露天焚烧行为
为进一步抓好焚烧秸秆管理工作,巩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成效,兴仁县“多举措”强化管控露天焚烧行为,不断提升县域空气质量。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环保工作和农口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出台了《兴仁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管控露天焚烧秸秆的紧急通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压实工作任务。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为营造浓厚氛围,做到家喻户晓,坚决遏制露天焚烧秸秆现象发生。在全县张贴宣传标语260余条、横幅22幅、标识牌32块,举办宣传活动4期,发布简报15期。
四是加强督查巡查。由县政府统筹县直有关部门成立四个巡查组,在全县范围适时开展督查巡查。9月以来,共出动巡查车辆156车次、巡查人员678人次,整治火点47个,批评教育38户。
五是加强技术指导。县直有关部门组织人员到各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对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进行指导,讲解综合利用的好处,发放技术指导资料1200份。目前,指导农户夏收作物秸秆综合利用33250吨,秋季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105400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