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巴铃镇四项措施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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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9日发表
新农合工作是兴仁县巴铃镇每年必须常抓不懈的重点工作,现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在往年的工作上完善并加强措施,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管理,明确任务目标。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工作,要求各村(社区)干部要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各村(社区)参保率。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全民参保。各村(社区)结合本工作要求,大力宣传,确保群众村民及时参保。
三是规范运作,确保完成工作。镇人社部门做到“参保资金、参保人数、参保名册、开具收据”四统一。
四是加强协作,明确部门职责。镇人社中心要监督指导各村(社区)收缴进度,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责任落实到位,共同推进巴铃镇新农保工作强力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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