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六举措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为进一步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兴仁县从宣传、法律、教育、卫生等方面着手,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优化儿童健康成长环境,推动妇女积极参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业。一是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妇女儿童工作方面的法律、方针、政策和任务,宣传妇女儿童工作及妇女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加强对妇女儿童思想道德、知识素养等方面的引导,积极为妇女儿童提供优秀的广播影视作品,满足妇女儿童精神文化需求。二是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对广大青年学生进行以理想信念为核心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革命传统、思想道德、科学文化、民主法制、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教育,引导学生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青年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树立忠真智勇、奉献为民的理想信念。三是保障所有儿童受教育权利,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及中等以上学校毕业生就业中坚持男女平等。发展特殊教育,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入学率,巩固扫盲成果,杜绝新文盲产生,指导开展道德教育和家庭教育,保障妇女儿童享受平等受教育权利。四是加强对有关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为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援助,做好女性罪犯和劳教人员及未成年罪犯、未成年劳教人员、未成年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和未成年政府收容教养人员的教育改造、教育矫治工作,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体系,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援助。五是做好农村妇女的农业技术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农村妇女的劳动技能,支持和鼓励妇女参加农业建设、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建设等事业,充分发挥农村妇女在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中的作用。六是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与管理,改善妇幼保健服务条件,提高服务水平,积极普及妇幼保健、疾病预防及生殖健康等卫生科学知识,降低婴儿及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保障妇女儿童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