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联合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以实际行动为人民健康保驾护航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网信办、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贵阳海关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的通知》(黔卫计函〔2017〕110号)、《州卫生计生委、网信办、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的通知》(州卫计发〔2017〕3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医疗美容服务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县卫计局高度重视,积极安排部署,于9月5日组织县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召开专项行动联席会议,成立了普安县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普安县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普卫计发〔2017〕196号)。2017年9月12日,县卫生监督所所长罗嗣黎带队,县人社局、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等部门有关人员13人参与,对县城5家生活美容店及普安现代医院进行监督检查,拉开了全县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序幕。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对象是生活美容机构及医疗机构。检查的重点内容是生活美容机构有无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公共用品消毒设施设备是否能够正常运转,以及生活美容机构是否超范围从事针灸、拔火罐、纹眉、纹唇、注射美容等医疗美容服务;检查医疗机构是否违法开展医疗美容服务项目。经查发现,普安县天天美护肤中心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已过期,普安县俊颜美容院、普安县南山路韩国维娜美容店、欧洁蔓美容休闲会所从业人员未持有效健康证明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普安县盘水镇南大街梦魅妆园门上张贴有“纹眉、纹唇”等宣传字样和宣传画,涉嫌发布医疗美容广告,但经询问业主表示未开展此类服务项目。检查中未发现美容场所从事非法医疗美容服务活动,也未发现医疗机构(普安现代医疗)非法开展医疗美容项目。为提高管理相对人的守法意识,检查中,监督员还向被监督单位发放了《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及《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对被监督单位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进行医疗美容相关法律法规现场讲解培训。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下达了《卫生行政执法意见书》4份责令生活美容机构禁止开展医疗美容服务,对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及从业人员未持有效健康证明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4家生活美容机构进行立案查处,立案4起,结案1起,罚款人民币1000元,其余3起案件正在办理中。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增强了经营单位法治意识,给被监督单位敲响了警钟,为全县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的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