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法院试行微信送达提高工作效率
近期,为解决送达难的问题,晴隆法院创新送达工作机制和方式,积极探索电子送达的最佳方式和方法,对符合条件的案件试行微信送达,有效提高了送达效率,提高工作效率。
送达是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的重要程序事项,是保障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审理民事案件、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提高,送达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民事审判公正与效率的瓶颈之一。为及时解决送达难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法发〔2017〕19号),对创新送达方式,提高送达效率提出了明确规定,为各级法院解决送达难指明了方向。
当前,我县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多数农村青壮年劳动力长期在外打工,部分家庭常年无人在家,法院在办理案件时部分案件诉讼文书无法送达,影响了案件的办理效率,导致法院威信力下降。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指导下,晴隆法院结合我县实际,积极探索电子送达方式,试行微信向当事人送达相关文书。通过试行微信送达,有效提升了办案效率,缩短审判周期,减少当事人往返法院的费用,减轻当事人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