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五结合抓好督查工作
为强化工作督查,充分发挥工作的主观能动性,日前,我县以“五结合”为导向,强化工作落实。
一是动态管理与常态管理相结合。督查工作具有长期性、连续性、多样的特点,时间相对灵活,任务可变性强,在强化常态化管理的同时,充分发挥督察专员的主观能动性,促使县委、县政府下达的重点工作督查与日常督查双促进、双提高。二是“点”与“面”结合。既着眼全局,又注重每项督查工作“面”上的影响力,形成声势,突出重点,突破难点,以点带面,推动督查工作上台阶。三是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坚持暗访为主,明查为辅。暗访时不打招呼,不要陪同,直接深入到实地进行查看,排除了各种干扰,掌握客观真实情况。暗访增加督查的突击性,使被督查单位来不及弄虚作假、突击应付,进而促使了被查单位必须保持求真务实状态,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四是专职督查与联合督查相结合。在充分发挥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的专职督查作用独立开展督查活动的同时,对涉及面广、任务较重的督查项目,发挥相关职能单位(部门)的督查作用,开展联合督查,形成整体优势,营造良好的抓落实环境。不定期随时开展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向责任单位通报,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五是督查与协调相结合。督查本身既是调研,在实际工作中,带着问题下去,拿着办法回来,对督查中发现的一些具有普遍性、针对性的问题,查找深层次原因,及时提出督查调研意见和建议,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督查又是协调,对于牵涉面广、超出了一个部门的权限范围的某些问题,督查组从中协调,加强调度,督促落实,大大提高了问题解决的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