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大调研兴仁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
8月2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大宝率队到我县调研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远昌、梁大勇,副县长黄勇陪同。
州人大调研组先后到巴铃镇绿荫河、兴仁清真寺实地查看我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情况。巴铃绿荫河不仅被评为中国特色少数民族村寨,也是我县的3A级景区,这里曾多次举办六月六、三月三等民族文化节活动,近年来,巴铃镇党委政府大力实施“经济强镇、文旅富镇”发展战略,努力建设生态环境优美、文化魅力独特、社会文明祥和、人民幸福安康的新巴铃,共同谱写着各民族团结进步、共同繁荣的崭新篇章。兴仁清真寺于2014年从原清真寺搬迁新建,该清真寺是穆斯林群众的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是回民族学习了解伊斯兰教义教规和民族基本常识、培养下一代的教育基地,更是其他民族同胞认识了解伊斯兰文化的一面窗口,是我县维护民族团结、社会团结稳定的和谐型清真寺。
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我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下一步打算汇报,对我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工作给予肯定,对工作中的亮点、特色和所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评价。
田大宝指出,我县有较好的基础和条件,在示范创建工作中,县四大家领导班子重视程度高,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亮点多、展特点、有成效。下步工作中,兴仁县委、县政府和各级各部门要强化认识,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与当前减贫摘帽、撤县建市等工作相结合;继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使民族团结教育延伸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渗透到千家万户;要建立健全统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机制,建好民族活动载体;分管部门要加强监督,将责任层层压实,对签订的责任状进行考核、督导;要做深做细民族文化,打造符合实际的民族文化元素,让其融入到旅游等产业发展;要加强民族文化进校园,培养少数民族人才,用好民族政策,促进经济发展,推动民族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