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五抓力促同步小康创建达标验收
兴仁县自申报同步小康创建达标验收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达标要求,积极推进同步小康创建达标认定各项工作,确保达标验收成功。
抓安排部署, 稳步推进达标认定工作。自2016以来,我县小康达标迎检工作就进入临战状态,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对小康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印发了《兴仁县以县为单位同步小康创建达标认定总体方案》,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指挥长,县委副书记任常务副指挥长,相关副县级领导任副指挥长的同步小康创建达标认定工作指挥部,设立了综合协调、材料起草、资料档案、宣传动员、重点建设、督查督办6个工作组,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全面推进小康达标认定工作。2月21日,召开全县同步小康创建达标认定誓师大会,县委县政府分别与乡镇(街道)、县直部门、省州驻县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状,将工作任务分解到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进一步 强化责任落实。3月底,针对全县15个乡镇(街道)减贫摘帽、小康达标工作开展专题调研,摸清小康工作现状、理清工作思路。
抓统计监测,建成不含水分的小康。全面小康统计监测是一项基础性、导向性、综合性的工作,也是一项核心工作,全县围绕全面小康社会实现程度、重点任务推进等情况,加强研判调度;组织全面小康统计监测部门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召开统计监测工作暨业务培训会,切实提高统计监测工作人员的统计理论知识和数据分析能力,要求各统计监测部门加大数据的检查审核力度,对数据波动性较大的指标认真核实,上报时附原因说明,并且对各部门上报的数据与州相关部门数据进行对比,对有差别的数据要求各部门分头重新核实,确保上下数据真实一致。经初步测算,各项指标总体向好。总体实现程度方面。2016年我县全面小康总体实现程度达到95.1%,同比提高5.1个百分点。其中,经济发展95.7%,社会和谐91.1%,生活质量96.2%,民主法制93.0%,文化教育95.2%,资源环境99.4%。实现程度达到100%的指标有13项,占52%;实现程度达到90―99.9%的指标有5项,占20%;实现程度达到89.9%以下的指标有7项,占28%。核心指标方面。2016年三项核心指标全部达标,人均GDP 31743元,比标准值(31400元)高343元,实现程度10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459元,比标准值(20000元)高4459元,实现程度10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712元,比标准值(7000元)高712元,实现程度100%。环境质量指数100%,实现程度100%,其中: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率99.4%,比标准值(85%)高14.4个百分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比标准值(95%)高5个百分点;城镇污水处理率95.6%,比标准值(85%)高10.6个百分点;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9.9%,比标准值(50%)高29.9个百分点;农村饮水安全达标率达到100%。前置指标方面。三项前置指标基本符合省级验收要求。一是脱贫指数方面,全部乡镇已“减贫摘帽”,贫困乡镇发生率为0;农村贫困人口3.49万人,农村贫困人口发生率为7.89%(要求控制在12%以内),已符合要求。二是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变化幅度方面,由省环保厅购买第三方机构测算。三是县级环保部门能力建设达西部地区标准方面,于2015年12月已通过西部地区三级站达标验收,已符合要求。
抓示范创建,建成百姓富生态美的小康。 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组长的县全面建设小康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也成立同步小康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同步小康示范创建格局。出台《兴仁县关于开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示范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等10余个支撑性文件,为有计划地推进同步小康示范创建工作提供支持。统筹安排资源配置、服务保障,整合美丽乡村建设、小城镇建设、产业发展等项目和资源,将项目和资金打捆重点向示范乡镇、示范村倾斜,为全县示范点提供支持和保障。依托乡村独特的自然环境、田园风光、民俗风情,以“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六项行动计划、农村人居环境改造为抓手,着力推进农村公共设施建设,建成巴铃绿荫河居委会,屯脚镇鲤鱼村、九头村,城南街道鹧鸪园村,真武山街道马家屯居委会,城北街道锁寨村、丰岩村等一批设施完善、产业兴旺、生态良好、独具特色的美丽新村,形成乡村发展与城镇建设协调共进新格局。
抓档案整理,为小康成果提供资料印证。制定出台《关于做好全面小康创建达标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的通知》,建立有效工作机制,要求各责任单位高度重视创建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分管领导亲自抓,明确1-2名专职资料员,认真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切实将资料整理工作落到实处。县小康办资料档案组分成七个工作小组,通过编辑制定本组联络员名单、时间表、资料收集情况反馈表等方式,分别负责全县各级各部门2013年以来同步小康创建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严格按照《兴仁县同步小康创建达标验收县级资料筹备任务分解表》《兴仁县各乡镇(街道)同步小康创建工作档案清单》要求,逐项、逐句、逐字理解任务要求,严谨细致地充实完善资料,确保高质量完成资料收集。目前,各项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已全面完成,在6月底前完成装订工作。
抓督查督办,确保小康创建责任落实到位。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小康办成立督查组,采取实地走访、电话询查等方式,对小康创建达标认定工作进行督查督办。县委、县政府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通报,被通报批评1次的,该单位季度党建约谈总分扣1分;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单位年终目标绩效考核不得评为一、二等奖;因工作失职渎职、影响全县达标认定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是省州驻县单位的,由县委、县政府向其上级主管部门作出考核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