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多措施开展贫困群众医疗扶贫
精准识别,医疗保障救助不落下任何一个贫困人口。一是免费为建档立卡贫困群众提供健康管理和签约服务,随时掌握群众身体健康情况,确保贫困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实现“先诊疗,后付费”,出院“一站式”结算服务,要求家庭医生与农村贫困人口重点对象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100%。截至2017年5月底,全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2913人,已全部缴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完成新农合信息系统属性标识31397人,贫困人口因病住院符合“四重医疗保障救助”1551人次,支付救助金703.49万元。二是解决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医疗保障问题,易地扶贫搬迁群众自搬迁之日3年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筹资部分由政府相关部门解决,个人不需缴纳。2017年建档立卡易地扶贫搬迁人口8938人医疗保险已由政府统一缴纳,缴费金额107.26万元已划入医保基金专户。
提高报销比例,防止贫困家庭因病反贫。一是提高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从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三年期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和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群众住院报销比例按全州制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含25类重大疾病)报销比例上调10%(报销比例不得超过100%),住院报销起付线减半。二是提高特殊病种大额门诊报销封顶线。特殊病种大额门诊报销封顶线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范围报销,报销封顶线从原来的3万元/人/年提高到3.5万元/人/年。三是调整城乡大病保险报销待遇。城乡大病保险报销起付标准从原来的5000元降低到3000元,符合大病保险报销政策的患者,分段报销比例上调5%报销;精准扶贫对象分段报销比例再上调5%,取消大病保险报销15万元的封顶线,调整为城乡大病保险报销年支付无封顶线。
多重报销,基本实现政策内医疗费用“零负担”。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和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群众住院费用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余下部分政策内费用再通过大病保险、兴仁县重大疾病基本免费医疗补助、医疗救助等方式最大限度解决,基本实现政策内医疗费用“零负担”。2017年1月至5月,贫困人口住院1131人次,产生医疗费用588.7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