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执行局到晴隆法院检查指导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
近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马f处长一行到晴隆法院检查指导“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并组织召开全州两级法院执行工作座谈会,学习省法院对“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安排部署。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岑卫,党组成员、执行局长杨德莉陪同检查。
按照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承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省法院专门出台了相关措施,要求两年内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州中院加强了“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步伐,晴隆法院被州中院指定为2017年上半年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两个基层法院之一。晴隆法院作为黔西南州基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排头兵,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落实,优先部署,相关工作得到有效推进。
马f一行查阅了晴隆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相关印证材料,通过执行信息系统抽查执行案件的办理情况,实地查看了执行局干警及装备配备情况,了解执行信息化建设工作。马f对晴隆法院力争在2017年上半年“基本解决执行难”所做的工作给予了肯定。
随后,全州两级法院在晴隆法院六楼会议室召开座谈会。马f在会上对“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国家第三方评估体系逐项进行了仔细解读;省法院检查组对基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现场解答,为黔西南州两级法院“解决基本执行难”工作指明了方向。
岑卫要求,黔西南州两级法院要认真学习领会好“基本解决执行难”国家第三方评估体系的全部内容,严格按照评估体系认真开展好相关工作,在提升执行案件质效的同时完善相关资料,确保高分通过国家第三方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