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督查组到兴义市专项督查综治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
3月30日至31日,省委督查室副主任施建中率省委省政府督查组一行来到兴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兴义市马岭镇、兴义市清水河镇专项督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州政法委副书记、州综治办主任陈喜扩,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长吴贵森陪同检查。
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走访、现场提问等方式,对相关单位落实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
施建中同志对兴义市落实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兴义市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做到了贯彻落实文件,领导重视,思想认识,责任分解,措施执行五个到位。维护了兴义市经济社会大局稳定。施建中同志强调:兴义市要就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相关文件精神;要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工作思路,将综治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协同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吴贵森同志代表市委、市政府对督查组一行表示欢迎,并对下一步的工作项督查组进行了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