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多措并举推进农业普查工作
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一项重大社会动员工作。根据《***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15〕34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贵州省的通知》(黔府发〔2015〕32号)和州农普办相关文件精神,我县多措施、全方位推进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专职副组长的兴仁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印发《兴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兴仁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县普查办各工作组工作职责等工作制度,由县统计局牵头,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协力配合,合力推进农业普查工作。
二是注重宣传培训。采取张贴或印刷标语,宣传车移动广播,推送短信、微信等方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动员,召开农业普查专题培训会,指导普查员使用PDA进行普查、处理数据,选调指导员深入普查小区进行分类指导,确保普查顺利推进。
三是强化***督查。成立兴仁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督查组,对农业普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解决普查过程中存在困难和问题,对落实不力情况进行问责。
截至目前,兴仁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已完成普查登记对象(含雨樟镇)102310个,其中普通户101738户、规模户327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24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