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创语言文字三类城市工作通过省语委验收
12月27日,兴仁县创三类语言文字城市工作顺利通过省语委验收,并喜获优秀等级。州语委会副主任、州教育局党组成员陈丽芬,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远昌,县政府党组成员韦莽出席反馈会。
反馈会上,省语委评估验收组组长、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主任许晓洲表示,兴仁县四大班子、语委成员单位高度重视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做到了领导到位,工作扎实、措施有力、宣传广泛,使全社会广泛参与,效果显著,较好的把语言文字工作的各项目标落到实处,努力在全县营造了一个较好的用字用语良好环境。同时,许晓洲指出,兴仁语言文字工作仍存在宣传力度不够,材料装订需更加细致有条理,文件、公文装订不符合要求等问题。
下一步,兴仁县和黔西南州对待语言文字工作应做到七个必须:即必须提高认识,真正做到要我抓,我要抓;必须工作深入,做到持久推进;必须重点突破,着力解决难点问题;必须载体丰富,做到常做常新;必须加大宣传,做到全民知晓;必须经验总结,做到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必须整改到位,做到以评促改,以评促发展。对评估中发现的不足和问题,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兴仁县要认真梳理,抓好落实,抓好整改,使语言文字工作做到更好。
陈丽芬、韦莽分别代表黔西南州、兴仁县作了表态发言。
会上,验收组按照贵州省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导标准,对我县整体综合管理方面的四个领域、七个单位进行量化评估,宣布我县五项累计总得分为217.5分,达到了贵州省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导标准所要求的分值标准,通过省级验收,达到优秀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