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召开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会议
11月29日,普安县召开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盛琦、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建英、王强、孔祥顺、李学富、陈太阳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岑建芳,县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国刚,县法院代理院长朱维文,各乡镇(街道)人大主席(人大工委主任)及县人大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会议由张建英主持。
会议分为两次全体会议进行。在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会议分别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普安县江西坡绿色扶贫实验区路网建设工程委托代建协议款纳入县级财政预算进行支付的议案》;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普安县2016年预算调整的报告》;听取了《普安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了《普安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会议在认真听取有关报告后,对各个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并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在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会议以新启用的电子票决系统票决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普安县江西坡绿色扶贫实验区路网建设工程委托代建协议款纳入县级财政预算进行支付的议案》和《县人民政府关于普安县2016年预算调整的报告》,均满票通过。
最后,张盛琦强调,这次常委会是第十六届县人大常委会最后一次常委会,会上审查通过了普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时间及相关事宜,并对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进行了审查,这是一次非常有意义的会议。由于工作需要,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也将进行相应的调整,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同志们要严格按法律赋予的职责,尽职尽责站好岗,努力争取更好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