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4254万优抚安置经费发放到位
兴义市为优抚对象发放了今年第4季度抚恤补助金516万元,本年度优抚安置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全年共落实兑现各项优抚安置补助4254万元,拥军优抚安置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2016年以来,兴义市认真履行双拥创建工作职责,严格按照《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开展双拥创建工作,把深入贯彻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作为做好双拥工作的基准点,切实抓好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和优待政策的落实,建立完善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严把优抚安置经费发放关口,规范发放程序,加强资金监督管理,确保了优抚资金专款专用和抚恤补助金的及时按标准发放。严格按照规定的抚恤补助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在乡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烈属、参战退役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部分60周岁以上烈士子女定期抚恤补助2166万元,兑现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631万元,划拨特困企业或破产企业老复员军人生活医疗困难补助20万元,给予优抚对象“一站式”优抚医疗补助112万元,发放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及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31万元,落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294万元。有效地保障了广大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使优抚对象切实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维护了复员退伍军人群体的和谐稳定,保障了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双拥工作整体水平得到很大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