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教育系统开展不正之风专项整治
笔者从教育局获悉,该局决定自8月22日至12月31日,分4个阶段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为期4个多月的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收受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专项整治。
第一阶段:宣传教育、全面部署阶段(8月22日至9月2日)。该局要求各教育集团管理委员会、区直中学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广大教师、学生学习和宣传师德建设有关规定,传达贯彻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等教育行政法规,做到人人知晓,从思想上筑牢师德防线。结合实际,制定本系统、本单位治理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层层组织开展公开承诺活动,明确违约责任和处理规定。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自行整改阶段(9月3日至9月13日)。该局要求各教育集团管理委员会、区直中学采取多种方式,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查找所辖学校、本单位在职教师是否存在违规有偿补课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现象。对于查出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集中梳理,分析原因,列出整改时间,指定整改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
第三阶段:全面检查、集中整治阶段(9月14日至9月24日)。该局将组成专项督查组,通过明查暗访、召开集体约谈等方式,了解各教育集团管理委员会、区直中学、各镇中小学以及在职教师是否从事有偿补课和收受礼品礼金等情况,坚决发现一起,曝光一起,查处一起。对查实集体组织有偿补课或有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行为的学校,将追究学校主要领导责任,情节严重者,将作出停职检查或调离校长岗位处理。对查实教师有从事有偿补课、收受礼品礼金的将按教育部、省等有关文件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第四阶段:总结评估、巩固成果阶段(9月25日至12月31日)。该局要求各教育集团管理委员会、区直中学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针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坚持开展整治工作,加大监管力度,坚决杜绝抬头反弹现象发生,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