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四措并举狠抓吸毒人员管控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吸毒人员管控和禁吸戒毒工作,切实减少毒品社会危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兴义市综治办、禁毒办联合下发文件,“四措并举”强化吸毒人员管控工作。
全面排查登记。按照《禁毒法》、《吸毒人员登记办法》等有关规定,组织公安、司法行政、卫生、综治办等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对吸毒人员全面开展排查和核实登记工作,切实摸清吸毒人员底数和现状。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根据已经掌握的吸毒人员信息,按照一人一档,建立完善档案;按照“谁发现、谁登记”的原则,及时将吸毒人员最新信息录入公安机关的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确保网上吸毒人员信息完整、准确、鲜活。
严控新增人员。通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发布通告敦促吸毒人员主动登记、鼓励群众举报、动员吸毒人员检举揭发等办法,最大限度地发现、登记隐性和新滋生吸毒人员。全市吸毒人员数必须控制在州下达任务数以内,乡镇(街道)每新增1名吸毒人员,在季度考核中扣0.1分;新增人员突破原有人员基数8%的乡镇(街道),在综治责任状中禁毒工作不得分。市直各单位及各乡镇(街道)凡属财政供养人员被发现为新增吸毒人员的,市综治办将向市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提请年度考核一票否决。
加大管控力度。要在全面掌握吸毒人员底数和现状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加大对社会面特别是流动吸毒人员的管控力度,有效防止和减少吸毒人员脱管失控,努力实现社会面无失控吸毒人员的目标。
严格落实责任制。做好对吸毒人员管控工作,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改善和保障民生、体现人文关怀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常态工作、作为一件大事,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层层动员部署,明确任务目标,强力推动工作开展;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要统筹好各部门力量,抽调专门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协作配合,共同做好吸毒人员排查与管控工作,防止把任务全部压给公安派出所;要认真吸取其他地方发生戒毒人员脱逃、死亡等事故的教训,高度重视和大力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及时发现管理漏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加强戒毒人员教育管理,防止发生戒毒人员脱逃、自杀自残等事故。吸毒人员相关档案资料要明确专人建档保管,不得外泄;各乡镇(街道)要明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任务,层层落实管控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检查督导,狠抓措施落实。市综治办、禁毒办将不定期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并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开展督导检查。对领导重视、措施有力、成效明显的地区,予以通报表扬;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导致吸毒人员脱管失控严重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严肃追查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