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下达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23万余元
日前,兴义市民政局下达救灾救济款223.6万元帮助149户因灾房屋损毁的受灾困难群众重建家园。 今年以来,兴义市遭受了风雹、洪涝等自然灾害,全市26个乡镇(街道办)均不同程度受灾。因灾导致部分乡镇居民住房倒塌、损毁。经核查统计,截止2016年6月30日,全市因灾倒塌房屋21户42间,严重损坏房屋61户182间,一般损坏房屋1019户2415间,给受灾群众造成了严重财产损失。
为帮助受灾群众重建家园,市民政局积极向上级民政部门争取补助资金开展灾后救助工作。按照《兴义市灾民建房实施办法》,指导乡镇开展核查、统计和申报工作。为确保无自救能力新建或维修的受灾户切实得到救助,市民政局在乡镇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再次组成灾民恢复重建核查工作组深入各乡镇逐户进行了核实。经核查研究,对符合补助条件的149户受灾户及时下达了房屋新建或维修补助金223.6万元,其中,新建住房140户、维修住房9户,并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全面竣工搬入新居。补助资金的兑现,待验收合格后,通过兴义农村商业银行将补助资金直接兑现到受灾户手中。目前,灾民恢复重建工作正有序推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