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潘家庄镇四要求确保鱼塘安全渡汛
7月1日,根据潘家庄镇党委、政府安排,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赵开富、科技副镇长古今用组织镇安监办、农业服务中心组成检查组,对镇辖区内的潘家庄村休闲农庄钓鱼池和团结村云华养鱼场进行安全隐患大检查。每到一个点,检查组都分别查看企业相关证件、各类安全职责制度、安全防护设施、鱼塘周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况,“四要求”确保鱼塘安全渡汛。
一是企业要持证亮证经营。镇辖区内鱼塘业主必须办理或完善相关经营许可手续,持证亮证经营。认真做好进出人员登记,完善鱼塘管理台帐。
二是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鱼塘业主要建立健全值日值班、巡逻巡查、安全管理、进出鱼塘许可告知、安全隐患排查、紧急救护等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相应的应急预案,有关人员分工职责明确,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规章制度该上墙的上墙、该悬挂的悬挂。
三是要配备安全防护设施。鱼塘进出口、周边、重点部位要配备设立安全防护设施,悬挂安全警示牌、温馨提示牌、许可范围告知牌等,全面提高进出鱼塘人员的安全意识。
四是值班巡查要落实到位。按照鱼塘巡逻巡查制度,明确专人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加强安全教育培训,重点巡查带有安全隐患又无法整改部位,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利益第二观念。建立健全安全巡逻巡查台帐、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帐,做到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发现就改,坚决不拖不等,确保鱼塘安全渡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