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屯派出所被评为省级文明示范窗口
5月17日,经逐级评选推荐和验收,鲁屯派出所被评为省级“文明示范窗口”。
按照《贵州省公安机关“文明示范窗口”和“文明服务标兵”评选与管理暂行办法》要求,鲁屯派出所紧紧围绕“主动、优质、高效,便民、利民、务实”的服务原则,以解决群众不满意问题为突破口,以“服务一流、效率一流、形象一流、环境一流”为创建目标,积极开展省级“文明示范窗口”创建活动。活动创建中,该所力抓强化警务公开工作,扎实完善制度建设和窗口建设,从窗口细微服务入手,实施窗口业务阳光流程,切实落实便民利民措施,真正做到人精神、物整洁、话和气、事公道,提升了为民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树立了公安机关窗口的良好形象。
5月17日,经区、州、省级公安机关逐级评选推荐和验收,鲁屯派出所达到省级创建标准,被贵州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公安机关“文明示范窗口”并授牌,成为全省公安派出所学习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