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亨建立三大监督机制实现三个全覆盖
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册亨县以“三大监督机制”,实现“三个全覆盖”为抓手,建立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派出纪工委监督工作新机制。
定期检查三公经费,实现财务支出监督全覆盖。要求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对乡镇党委政府、县纪委派出纪工委对驻在和联系部门“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开展季度检查,形成财务支出检查常态化。每季度第一个月,由县纪委对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县纪委派出纪工委上个季度落实监督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层层传导压力,确保财务支出检查的常态化、全覆盖,达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避免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落实“三重一大”监督,实现决策监督全覆盖。要求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派驻部门纪检组长全程参与乡(镇、街道)、驻在单位 “三重一大”决策过程,并明确发表意见,结合“三重一大”事项实际,对落实过程进行事中或事后监督,确保事项落实到位,程序合法。对县直纪工委联系部门不要求派纪工委成员参与决策过程,但要开展决策事项落实情况的事中或事后监督,确保“三重一大”决策监督的全覆盖。
运用“四种常态”监督,实现干部监督全覆盖。要求每月乡(镇、街道)、县直部门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对各管各站股室负责人和一般干部职工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各种轻微违规行为或苗头性、倾向性违纪行为的问题,运用“四种形态”中第一种的“八类”处理方式开展“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并建立台账,执行“月报告”制度。有力推进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纪检干部唱“黑脸”的同时,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也要唱“黑脸”,实现干部监督管理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