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举行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
为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切实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3月15日,兴仁县组织市监、药监、农业、人民银行、企业公司等10余家单位在里仁广场举行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人头攒动,各参与单位通过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展板、设置咨询台、发放消费维权宣传材料、真假产品对比等形式,向过往的行人详细讲解了识别假货的技巧以及消费者投诉举报流程,并认真接受消费者现场咨询、投诉,同时向行人发放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畜牧法》、《种子法》、《人民币管理条例》、新《消费权益保护法》六大亮点及食品药品安全、防传销、防诈骗、防伪劣、防假冒等法律法规及生活基本常识的宣传资料。
此次活动的主题是“新消费,我做主”,活动当天共接受消费者25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受理消费者咨询500余人次,摆放展板11快。活动对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识假辩假能力起到了积极作用,营造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建设和谐消费环境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