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召开2016年城乡规划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集中评审相关规划
3月9日上午,安龙县召开2016年城乡规划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安龙县县城总体规划(2015―2030年)》成果汇报,就《安龙古城区综合整治修建性详细规划》等多项规划进行评审。县领导钱正浩、冉隆斌、黄朝文、谭志平、魏松林、郑逢春出席会议,县城规委成员单位、各评审项目涉及规划方案业主及编制单位相关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审查及评审,近日,贵州省政府批复,原则同意《安龙县县城总体规划(2015―2030年)》。规划提出,安龙县城市性质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兴义城镇组群的重要组成部分,集自然山水、历史文化为一体的养生、养老、度假旅游目的地,生态宜居城市。
在认真听取该《规划》成果汇报后,县委书记钱正浩指出省政府的批复对安龙来说是件大喜事,所谓“规划”,就是规划未来,规划空间布局,规划目标方向,它在凝聚人心、引领地方科学建设和有序发展等方面作用重大、意义深远。在当前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依托规划来生成项目,依托项目来争取资金,依托资金来谋求发展,充分发挥规划的前瞻性和指导性作用。
钱正浩要求,要在《县城总规》的指导下,合理选择编制单位,抓紧高水平编制城市详细规划和新一轮近期建设规划,进一步明确规划强制性内容,做到“多规合一”。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与时俱进,找到安龙发展的“着力点”和“引爆点”,抓住“城镇化既解决城乡统筹问题,又解决产业集聚问题”这一根本,抓住“山地绿色新型城镇化示范区”这一核心,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依托安龙独有的“山水资源”,突出个性、彰显魅力,抓好以笃山、普坪为重点的城镇化规划编制工作,切实优化城镇结构,增强城镇功能。
钱正浩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树立规划意识,严格依法行政,对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管理,进一步加大打击“两违”力度,切实保障好规划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