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检察院荣获省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近日,笔者在兴仁县检察院获悉,在共青团省委联合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12家单位共同开展的2014――2015年度省级“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中,兴仁县检察院被省创建“青少年维权岗”组委会命名为2014--2015年度贵州省“青少年维权岗”。
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兴仁县检察院坚持把青少年维权工作纳入整体部署,于2013年6月率先在全州检察机关成立独立的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承担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犯罪预防等工作。
兴仁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以及“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贯穿办案始终,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中有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加强对未成年犯罪案件定罪证据的审查,切实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针对青少年通过手机上网、微信联系比较普遍的特点,该院于2015年6月13日正式开通“兴仁未检”微信公众号,每月定期发布未检工作动态、法规解读、新法速递、检察官警示、自我防护,立体式展现未检工作内容、亮点与特色。自正式开通以来,“兴仁未检”微信公众号共发布普法知识7期28条,解答法律咨询1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