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出台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检查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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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9日发表
近日,晴隆出台了《晴隆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检查考核办法(试行)》,有效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
该《办法》检查考核对象:各乡(镇)党委、纪委,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监察室),县直属机关工委。检查考核内容:一是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二是纪委(纪工委、纪检组)监督责任的落实情况。
检查考核采取量化评分办法,每季度考评一次,年度考核主要依据第四季度的考评,再结合每季度的考评综合评定。各乡(镇)、县直单位由县纪委牵头组织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乡(镇)、县直单位目标绩效考核中党风廉政建设部分主要评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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