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创建四位一体机制加强干部管理
为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第一动力”,把“奖”的路子打通,让出类拔萃者“上”得好,把“罚”的路子做实,使相形失色者“下”得安。我县建立了集岗位责任、目标管理、干部激励和干部召回 “四位一体” 机制,加强干部管理。
一是发一是一是岗位责任机制。根据工作性质的不同,明确乡(镇、街道)、部门重点工作。由分管县领导科学制定年度、季度量化考核指标,并确保量化考核结果真实反映工作实绩;按照“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原则确定季度、年度工作目标;以“三色单”交督办制度为基础,不定期对工作情况进行***调度。二是目标管理机制。根据岗位工作性质,以岗位定职责,以职责定任务,实现岗位责任具体化,将全县被考核单位乡(镇、街道)、党群部门、政府工作部门、司法及综合执法部门等四个类别,分别进行考核和排名;分“月调度、季考核、年总评”三种方式,根据1-4季度考核情况,分别按照考核得分的30%、20%、20%、30%的权重,加权得出各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得分及排名。三是干部激励机制。根据对季度、年度目标考核排名,采取授予“流动红旗”、调整干部年终考核优秀等次名额、分类发放目标绩效奖、增减推荐提拔使用干部名额等方式激发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四是干部召回机制。对“为官不为”和“庸懒散慢浮腐”干部实行召回管理,畅通能“下”能“出”渠道,倒逼干部积极上进,实现干部管理系统化。对人岗不相适、季度或年度目标考核总分排名挂末的,视其情节将涉及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列为召回管理对象;涉及上级对县单项考核排名挂末的工作,由县委向州委建议,其分管工作副县级领导列为州委召回管理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