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汉昆到马岭镇就推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开展调研摸底
图为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马岭镇同该镇党政领导班子座谈 图为兴义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辛汉昆在马岭镇平寨村同该村村两委班子座谈 .4月16日下午,中共兴义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辛汉昆带领统战部班子成员及州老干局、市审计局等帮扶单位到联系点马岭镇开展消除村集体经济“空壳”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形式分别与该镇党政领导班子就该镇(村)集体经济发展现状进行了座谈,并实际到了该镇的平寨、瓦戛、光明等三个村实际进行了调研。 在调研座谈会上,该镇如实汇报了该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现状。自土地承包以来,除部分荒山未分到户外,其余林地、耕地及农田都已经全部下放到户。现有的村,集体经济几乎全部是“空壳”。近年来,马岭由于城市化、城镇化、工业化的发展,是农村全面实现小康的重要内容,是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巩固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打造学习型、发展型、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努力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执政能力和领导发展农村经济社会能力,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重要任务。 力争到2017年底,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均超过3万元,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实现“发展有规划、收入有来源、保障有实力、监管有机制”。
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改革创新,科学发展。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导向,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把三年内消除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与“支部结对・干群结亲・精准扶贫・同步小康”驻村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多途径、多层面,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从本地经济基础、区位优势、资源条件等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面向市场,选准产业、项目和载体,制定一村一策,分类实施,具体指导。
三是坚持村级主体,市场主导。充分发挥村级组织主体作用,增强村级组织发展集体经济的内生动力和“造血”功能;遵循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坚决防止因发展集体经济而增加村级债务、农民负担和侵害农民利益的现象发生。
四是坚持整合资源,整体推进。落实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的具体责任,整合各方资源,加大资金、项目和政策扶持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整体合力。 五是坚持生态立村,着眼长远。牢牢守住经济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注重开发生态资源、发展生态经济,合理推进空间开发和功能布局,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
工作重点
(一)创新发展机制,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推进“三大合作”。 1.大力发展土地股份合作。村支“两委”在征得农户同意的基础上,主动把村里外出务工农户的土地、未承包到户的土地、村里无人管理的土地集中流转给公司,实现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村支“两委”可按农户流转土地资金的3-5%提留作为村级集体经济。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土地流转后,村支“两委”要积极帮助公司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项目产出的收益部分,村支“两委”可商公司根据报酬一致的原则分红,作为村集体收入,让全体村民共享红利。支持村集体将群众自愿流转的土地或房屋进行反租倒包,通过市场规范流转获取租金差价。 2.大力发展资源产权合作。充分挖掘村域内的山、林、水、矿产、旅游等自然资源潜力,由村集体单独或吸收其他资金参股进行开发,采取集体经营或承包经营的方式,通过入股分红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对村里的公益林,实施有偿承包,承包费归属村集体。将闲置或低效使用的校舍、办公用房等资产盘活,通过股份合作、出租等方式,创办村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室等,实现村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充分发挥区位、环境、交通等方面的优势,利用非农用地兴建沿街楼、商铺、农贸市场、农家乐经营点、车辆泊车等,通过租赁等途径,获得物业租赁收入。
3.大力发展企业合作。通过村“两委”牵头创办或引进公司、企业、合作社、工程队等实体,探索“公司+合作社+农户+基地”、“公司+扶贫龙头企业+农户+基地”、村企合一、农工商贸工农一体化等以股份合作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增加村级集体经济。全市所有的村都要成立专业合作社,确实没有条件成立的,要按照就近、自愿、联动、互惠的要求联合成立,并发挥好合作社的作用。鼓励村集体牵头规范组建劳务合作社或劳务中介公司,以劳务承包的方式承接社区服务、村级公路养护、家政服务、企业后勤等工作,收取一定的中介服务费。
(二)积极争取上级扶持。
为消灭“经济空壳”,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市财政每年安排了200万元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专项扶持资金,重点支持无集体经济收入来源的村发展项目。并按照每村每年500元的标准划拨消除“空壳村”工作经费并列入市级财政预算。每年安排50万元作为村级集体经济专项奖励资金,用于对开展三年内消除“空壳村”工作较好的村进行奖励,帮助“空壳村”进一步增加村级积累。
市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工作指导、检查督办等工作;实行“四大家”领导班子成员包保责任制,对联系乡镇(街道)消除“空壳村”工作负领导责任,联系帮扶部门负连带责任。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党政领导包村责任制,对消除“空壳村”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注重管理,提质增效。建立村集体资产稳步积累机制,对村集体资源,实行有偿使用,实行阳光操作,提高经营收益。着力优化村级集体收入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强村级村务财务监管,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村务公开制度,建立村级“三资”清理台账,定期开展清理核查。强化村级民主管理,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村务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民主管理制度机制,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占、挪用、截留、私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财产,不得非法干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强迫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接受有偿服务和摊派,对各类侵害村级集体经济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
(四)严格考评,奖惩激励。将三年内消除“空壳村”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评先选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认识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力,没有按时间进度完成任务的,根据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