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出资26万元为农房投保
2015年,农房保险采取政府出资投保与农户自愿参保相结合的参保方式,即在政府统一出资保基本的基础上,鼓励农户自愿参保增量。保险费率0.84‰。资金配套比例:省级50%,州级10%,县级40%,每户总计8.4元,最高赔付10000元。
普安县全县有7.75万户农户,县财政出资260473.92元为农房投保,保险期限为2015年1月1日零时起至12月31日24时止,为期1年。由普安县民政局跟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安县支公司签订了《普安县2015年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统保协议书》。因雷击、暴雨、洪涝、风雹、雪灾、低温冷冻、山体滑坡、泥石流、地陷等自然灾害和飞行物体及其他控制运动物体坠落、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的农房财产损失,均可获得保险公司赔偿。仅县级出资部分,一户农房受损最高可获4000元赔付。
从2014年10月1日以来到目前,该县已有11户受灾农房获得共39650.00元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