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发改局财政局严禁春节期间公车私用
笔者近日在县政务服务中心院内看到,县发改局公务用车车门开启处粘贴着盖有“兴仁县发展和改革局”公章的字条。这是县发改局严禁春节期间公车私用的举措。
该局规定,春节期间发改局所有车辆(除12358值班车辆外),一律停放到政务中心院内,特殊情况需使用车辆的,须报经主要领导请示方可使用。同时,该局还要求在春节期间要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强春节假日期间单位公务用车领导的管理,主要领导率先垂范,采取单位公车车门封存、集中停放在办公区县政务服务中心院内,严禁春节期间公车私用。进一步防止并纠正领导干部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促进“四风”建设。(刘朝兴)
又讯: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县财政局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全系统春节期间公务用车管理,着力巩固公车使用管理规范化取得的成效。
一是严明管理纪律。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严明纪律,严禁干部职工以任何理由驾驶公车,不准利用职权或职务之便向企业、下属单位借用公车擅自驾驶,坚决杜绝违规驾驶车辆;二是严禁利用公车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接送子女亲属、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坚决杜绝公车私用。三是严守封存制度。严格执行节假日公车封存制度,将公务用车统一封存停放在县委停车场。春节期间因工作需要确需使用的,应将公务用车在春节放假期间的去向、使用缘由、使用人等情况于前一天请示局主要领导,同时报县纪委公务活动结束后,及时返回封存。四是严格管理监督。在春节期间,由局带班领导带领部分值班人员组成专项督查组,对不执行车辆管理规定、不按规定封存、公车私用、停放小区等违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对发现的问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