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计划三年实施绿化218万亩
根据贵州省创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要求,2014年普安县启动了以“石漠化山头绿起来”为主的县乡村造林绿化、“沪―昆”高速通道绿化和第二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计划三年攻坚目标为21.8万亩。为全面完成各项建设目标,普安县以“四个结合”为工作措施。
一是生态治理与产业调整相结合。普安县在新一轮生态建设规划工作中,在注重生态治理的基础上,结合全县农业产业带建设目标,在树种选择上,通过前些年核桃品种选优,以地方乡土优良核桃品种为接穗,繁育适应地方土壤、气候的核桃苗木,规划以核桃为主产业基地,以确保“退得下、保得住、管得长”。
二是产业发展与产业配套相结合。林业产业建设既是林业发展的方向,也是林业扎根农村,促进林农增收增效的根本。普安县绿化造林始终坚持保民生、促发展的治理原则,按照全县农业产业发展目标,在规划种植核桃产业基地的片区,同时规划林下种草养畜,以达到“产业配套、以短养长、互补发展”。
三是部门牵头与全民动员相结合。2015年以来,普安县林业工作积极贯彻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部署,认真落实“生态建设靠大家、绿化造林人人抓”的工作理念,积极实施“153”工程,县乡村各级领导带头办绿化造林示范。通过广泛动员各部门、全社会参与石漠化地区绿化造林,保护绿化造林成果,绿化造林按山头小班落实到部门,由部门负责对责任区的联系、动员、宣传、发动、***等各管理环节。
四是专业队伍与农户自主造林相结合。普安县林业工作始终坚持保证绿化造林质量是保障建设成效的基础,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同时结合广大工程项目区农村劳动力情况,充分结合农户意见,为保证造林成效,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邀请有绿化造林资质的企业组建专业队伍参与承包造林。同时,对农户劳动力强,积极性高的部分退耕区,由农户自主实施,做到抢抓时机、保障质量、劳力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