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获得省人民政府批复
为进一步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加快安龙县城镇化步伐,提高城乡一体化水平。安龙县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论证,结合各乡(镇、街道)的历史沿革、地缘关系、民俗民风、产业资源等因素,按照“为民、利民、便民”的要求,按照“县城扩大、中心街道做强、小乡镇撤并”的思路,将安龙县现有17个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为3个街道和10个镇,完成7撤3设工作(撤销兴隆镇、戈塘镇、平乐乡、坡脚乡、钱相乡、笃山乡、海子乡,设立钱相街道、笃山镇、海子镇)。
新设置的钱相街道辖原钱相乡和原普坪镇纳汪村,办事处驻钱相村。新设置的笃山镇辖原笃山乡和原龙山镇纳黑村、云上村,镇人民政府驻新街村;新设置的海子镇辖原海子乡,镇人民政府驻海子村。撤销的兴隆镇、平乐乡和原栖凤街道西一居委会、西河居委会划入招堤街道,办事处驻广东街居委会。撤销的坡脚乡及原招堤街道箐山村划入栖凤街道,办事处驻西二居委会;撤销的戈塘镇划入普坪镇,镇人民政府驻新街村。安龙县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与园区建设、产业调整、功能定位进行结合,是加速地方经济、社会、文化快速发展,促进民族团结、共同繁荣的重要举措,是全县人民群众的期盼。经过多次调研论证,已获得省人民政府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