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下山镇成立森林防火义务扑火队
为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下山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镇安监站、下山办事处、高武办事处、典母办事处等部门全体职工50人组成的森林防火义务扑火队,明确扑火队职责,实行包保责任制,落实责任到村到人。
一是加强森防宣传,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镇林业站要积极组织扑火队成员利用宣传车沿主干线及村级路线巡回宣传,通过广播播放森林防火条例和防火知识,使森林防火知识入耳;在森林重点地段、重点路口悬挂宣传横幅、设置防火警示牌,使森林防火知识入目;到山头地块和森林重要村(居)进行巡山护林监管,提高广大群众防火意识,使森林防火知识入心。
二是加强对森防、扑火知识的学习,提高森林防火和扑火技术。镇林业站要组织扑火队成员进行培训,学习森林防火基础理论知识、扑火原理、扑火战术与方法以及扑火安全知识,熟悉扑火设备的使用与维护,掌握火场紧急避险的知识与措施,确实提高扑火队应急处理能力。
三是坚守岗位,服从安排。扑火队成员要坚守岗位,高度戒备,严阵以待,做到有火早发现、早出动、早扑灭;服从安排调动,接到扑火命令,必须立即奔赴指定地点投入扑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