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落实四严强推政府职能大转变
望谟县把政府职能转变作为改革工作核心,采取强力有效措施,积极推进简政放权,创新制度机制和管理方式,切实提高政府依法履职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
简政放权严落实。按照“接、管、放”的要求,对上级明确下放到县级的40项行政审批便民服务项目,一律由县级相关部门实施,对已确认取消的各项行政审批便民服务项目,绝不允许以各种形式再变相审批;同时,已清理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38项。积极推进工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全县共新登记企业125户,同比增长20%,新增注册资金总额33427万元,同比增长40%,新登记个体工商户751户,注册资金7285.8万元,共带动就业人数3500余人,群众投资创业活力充分释放,促进了市场主体增量提质。
“三公”经费严控制。严守“约法三章”和“八项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经费支出,2014年全县“三公”经费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26.9,减少支出809.58万元。同时,全力抓好税源培植和增收节支工作,全年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42076万元,首次突破4亿元大关,同比增长8.91%,增收3440万元,有效促进了县域经济社会稳定持续发展。
政务平台严监管。加强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和政务服务大厅科学化管理,建立了县、乡(镇、街道)二级政务服务信息化平台,实现政务服务全程信息化管理,通过电子监察系统、视频监控对行政审批事项各环节实行网上审批、网络全程实时监控,有效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营造稳定透明公开的投资环境。截止去年12月底,县政务服务大厅共受理事项27556件,办结27495件,办结率为99.76%;全县共吸引外地客商投资签约合同40个,到位资金45亿元,占任务数30亿元的150%,通过政府职能转变激发了社会投资主体发展潜力。
正风肃纪严问责。认真梳理和规范县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公布权责清单,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大力整治 “四风”,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2014年作风建设共立案查处24件69人,给予69人党政纪处分或问责;启动召回管理制度向“惰政”问责,目前已对146名不胜任现职干部职工进行集中召回管理,起到“倒逼”问责和震慑教育作用,全县机关单位“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得到了明显扭转,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为全面落实各项改革目标任务提供纪律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