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县检察院创建41工程模范院接受省检院验收评估
近日,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第二批基层检察院建设“4+1”工程第二验收评估组对晴隆县检察院创建“4+1”工程模范院进行验收评估。
验收评估工作会议上,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第二验收评估组组长韩军向晴隆检察院全体干警传达了黔检政〔2014〕160号《关于重申第二批基层检察院建设“4+1”工程验收评估工作纪律要求的通知》精神,要求该院要严格遵守验收评估工作各项纪律要求,积极配合验收评估组开展好有关工作,保证本次验收评估工作有序圆满完成。会上,验收评估组还对该院全体干警进行了测评,并观看了该院创建“4+1”工程光盘视频。
验收评估中,验收评估组按要求听取了晴隆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成刚作的创建“4+1”工程工作汇报,现场观看了检察文化建设情况,对公诉科、侦监科、反渎局、反贪局办理案件进行评查,集中审阅该院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及检察文化创建“4+1”工程模范院相关资料。
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韦仕斌陪同验收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