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六抓措施保障民主评议基层站所
按照黔西南州政府纠风办《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014年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州纠办发〔2014〕1号)要求,普安县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全面发动,采取六抓措施,按要求全面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1、抓保障促评议工作落实。一是县政府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府纪风办,明确3名同志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各被评单位也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将评议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专人负责,为基层站所民主评议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制定下发了《普安县2014年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实施方案》,对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的指导思想、评议基本原则、评议对象、评议内容、评议方法及步骤、成绩评定、评议结果运用、工作要求等均作了明确规定,并于6月5日由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县民主评议基层工作启动大会,对2014年全县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各被评单位也按要求相继召开了启动会议,县政府纠风办有关负责同志应邀出席了被单位的启动会议,对2014年部门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进行了指导。同时,各被评单位认真进行了评议工作的宣传发动,按要求设立了举报投诉箱,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向社会公开了服务承诺和政风行风建设目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加强业务培训。6月5日县政府纠风办组织召开了全县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业务培训会,12个被评单位分管领导、7名评议代表参加了业务培训,提高了相关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四是县纪委监察局领导高度重视,明确专门车辆、划拨专项经费,保障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的正常开展。
2、抓评议员、监督员选聘促评议监督。为推进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的有序开展,2014年度全县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认真选聘了7名评议员、60名监督员全程参与监督和评议,并对选聘的评议员和监督员进行了培训、颁发了聘书、明确了职责任务,切实发挥评议员、监督员的参与职能和监督作用,推进了民主评议工作的有序开展。
3、抓督促检查促评议工作有效推进。为深入推进纠风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促进基层站所评议工作整体推进,适时了解掌握情况,县政府纠风办适时组织力量,采取电话督查、明查暗访、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检查指导各被评单位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对工作开展滞后或工作推进不力的,适时进行通报,要求被评单位按要求抓好整改落实。
4、抓意见建议征集促问题整改落实。为加强民主监督,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县政府纠风办组织评议员深入到村寨、社区、厂矿企业,采取召开座谈会、明察暗访和发放社会问卷调查表及日常测评表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和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了解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共发放社会问卷调查表2880份,收回2880份,发放日常评价测评表2400份,收回2400份,召开座谈会20余次,走访群众4000余人,走访调查村(社区)30个,单位80家,共收征到意见和建议51条。为扩大群众民主监督和诉求渠道,设立了举报箱,公布了被评部门和县政府纠风办举报电话,保障那些不敢直说或怕打击报复的群众诉求权利,得到群众好评。
5、抓“边议边改”促评议成效。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逐条梳理,形成书面意见和建议向被评单位反馈,要求被评单位认真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被评单位按照“边整边改,边议边改”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加以解决。对征集到的51条意见和建议,经过各被评单位的努力,现已整改51条,整改率达100%,并新建相应规章制度45个,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一些部门转变了工作作风,改变了工作方法。全县被评单位中没有一人在评议期间因评议工作受党政纪处分的情况。
6、抓综合评价促任务完成。县政府纠风办组织评议代表,深入12个被评单位进行量化考核,采取问卷测评、明察暗访、整改反馈、日常工作考核和评价等方式进行了考核,现场公布了评价结结果,全县12个被评单位量化考核成绩均在80分以上,其中考核成绩80-90分的被评单位1个,占被评单位总数的8.33%;考核成绩90分以上的被评单位11个,占被评单位总数的91.67%,全部被评部门均通过考核验收,按要求全面完成了各项目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