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干部走读督查常态化
近日,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联合下发通知,探索建立乡镇干部“走读”问题定期督查机制,推动“走读”问题督查常态化。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县把治理“走读”问题作为整治“四风”和“向惰政宣战、向惰政问责”的重要措施,由县纪委书记、县委组织部长及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督查“走读”,对督查中发现的22名“走读”干部进行问责,3名乡镇党委书记被责令在电视上公开检讨。10月底,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再次带队对5个乡镇干部“走读”问题进行抽查督查,督查发现被抽查乡镇均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除因公外出、因私请假人员外,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全部在岗在位,全县“走读”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为进一步巩固“走读”问题整治成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经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研究,决定建立乡镇干部“走读”问题定期督查机制。该机制原则上明确每季度至少开展“走读”问题督查一次,重要时节、关键节点随时安排督查,主要督查乡镇党政班子成员是否在本乡镇范围内,安排的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是否坚守岗位,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是否遵守值班纪律,是否存在电话呼转、摇控指挥现象等。督查方式上采取全面督查与重点抽查、现场督查与电话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次督查均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人员从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临时抽调组成。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依据《兴仁县机关工作人员作风建设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一个工作日内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