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会
10月24日,兴义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会,认真传达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会议强调,学习宣传贯彻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全会精神,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坚决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各项任务,有效履行人大各项职权。会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肖青东传达学习了《***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全文。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贞亮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班佑林、葛佳华、何兰云,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钟世友出席会议。会议认为,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党的中央全会上第一次专题研究依法治国问题,全会充分肯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纲领性文件,确立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体目标,明确了构建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等五大体系的总布局,提出了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六个重大任务,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吹响了冲锋号,指明了努力方向。通过深入学习,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立足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际,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里程碑。要密切联系兴义市民主法治建设实际,深入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全会精神,进一步明确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有效地履行各项职权,促进地方人大工作创新发展。